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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0 03:21:44 |  访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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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营口
详细地址:

根据大石桥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经大石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大石桥市文旅集团北方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为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招聘10名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男性)1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法院外出办案工作;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本次招考仅允许退役军人报名,同等条件下义务士兵优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其他法院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8.本人有精神疾病史的;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止(周末休息)。

报名地点:大石桥市民活动中心三楼北方人力资源办公室。

报考材料:

1.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相片4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退伍证,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

4.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二)招聘考试考核办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达到标准视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测不合格。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穿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环节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4分25秒

≦4分35秒

纵跳摸高

≧265厘米

有一项不合格者即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对面试合格,考核考察的考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于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政治面貌、违法记录等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生和应聘录取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

2.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用工;与大石桥市北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2年;列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管理,依法依规考核、使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3.招聘人员上岗后,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参照法院内部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若出现违法违纪、履职不当等情况,法院可随时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大石桥市北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工资待遇,每月实发工资2000元,并缴纳“五险”。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发布以后不再递补。

招考办公室电话:0417-56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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