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引进1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6-30 23:39:41 |  访问:4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引进岗位为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总站),专业需求为兽医学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西藏、志愿扎根西藏;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原环境;

6.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7.原则上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可放宽至往届3年内毕业生(含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截止,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所需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mtrsc@126.com

所需资料清单:

1.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个人简历1份;

3.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包括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阶段),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包括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阶段),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个人信用报告、户口本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原件;

6.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比50%。笔试重点测试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原则上

按职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具有三甲及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费个人自理。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各考录环节工作完成后,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经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派遣。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派遣手续,签订在藏工作不少于5年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存入引进人员档案。

四、纪律监督

在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五、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891-6364350、632624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406/t20240627_423037.html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