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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发布时间:2019-12-04 12:02:01 |  访问:3919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9年12月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行政楼223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乘车线路:87、98、92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impta.com)。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学历要求是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打印网址同上)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学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应聘专任教师5岗位的考生,须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政治面貌证明(须注明是否是中共正式党员)。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8、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并将结果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或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26034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

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检处)

0471-285681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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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招聘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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